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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13年度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的通知

2013-12-03 鹤职教务处 

各教学院部
根据《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校级教学工程项目建设规划(2013—2015年)》的通知》(鹤职院〔2013〕13号)文件精神,学院计划3年内培养和评选4—8位校级教学名师。结合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教学名师奖的相关要求,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度校级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教学院部认真研究相关文件,严格按照《201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高职部分)》(附件1)以及教学名师的评选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择优推荐。
2.推荐的候选人应为学院在职在编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任教师,原则上须具有10年以上高职教学经历,2011—2013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不少于240学时/年。
3.请各教学院部于11月8日前将《2013年度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校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2013年度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校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及相应佐证材料报送教务处(推荐汇总表纸质1份,电子版1份;申报表纸质一式6份;佐证材料1份),逾期不再受理。
4.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对申报教师进行随机听课。专家组综合各项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学名师奖人选。
附件: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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