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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年度校级教学名师的通知

2015-04-01  

各教学院部

    为巩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发挥教学名师在推进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根据《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校级教学工程项目建设规划(2013—2015年)》的通知》(鹤职院〔2013〕13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校级教学名师的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教学院部认真研究相关文件,严格按照《2014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高职院校)》(附件1)以及教学名师的评选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择优推荐。

    2.推荐的候选人应为学院在职在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原则上须具有10年以上高职教学经历,近三年承担学院教学任务不少于240学时/年。

    3.请各教学院部于4月15日前将《2015年度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2015年度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及相应佐证材料报送教务处(推荐汇总表纸质1份,电子版1份;申报表纸质一式6份;佐证材料1份),逾期不再受理。

    4.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对申报教师进行随机听课。专家组综合各项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学名师人选。

附件:

1.201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高职部分)

2.2015年度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3.2015年度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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