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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5-18  

 

各教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16〕403号)文件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推进“人才强校”工程,加快培养青年骨干教师,根据学院《鹤壁职业技术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要求,决定开展2018年度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院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科技创新人才等重大人才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

    3、拟开展的研究项目学术上具有先进性,理论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成果具有明显的实用价值前景和预期社会效益。

    4、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或具有硕士学位、讲师职称且最近5年在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需有企业实践时间证明),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双师双能型”青年教师。

    5、在教学方面,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效果评价优秀,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主持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优良。

    6、在应用研发方面,具有较强的应用技术研发能力,紧贴区域产业发展和行业企业需求,积极开展实用性技术研发和技术推广,主持或主要参与横向技术开发(攻关)课题,推进技术技能积累创新,在论文、著作发表、专利申请和技术服务等方面成效显著。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需提供以下材料:

    1、鹤壁职业技术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1)。(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一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支撑材料: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企业实践时间证明。

    3、2018年度鹤壁职业技术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加盖院部公章,附件2)。

    上报纸质材料2份,电子版1份。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订,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申请书》单独成册,支撑材料需另外合装成册(软皮平装,首页为附件目录)。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请各教学院部于5月28日将“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逾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邢聪

联系电话:3339261

电子信箱:JWC227@126.com

 

 

附件:1.鹤壁职业技术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

      2.2018年度鹤壁职业技术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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