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鹤壁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及管理办法》(鹤职院〔2013〕44号)要求,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度专业带头人选拔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学习文件,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根据专业建设需要择优推荐。
2.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27日前将推荐,《鹤壁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推荐汇总表》(附件1)、《鹤壁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附件2)及相应佐证材料报送教务处(推荐汇总表纸质一份,电子版一份;申报表纸质一式6份;佐证材料一份),逾期不再受理。
3.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专业带头人材料进行评审。评审方式为材料审查和答辩相结合,答辩时间为10分钟(请准备ppt汇报材料)。
附件: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