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现有专业课程标准和
制定2014年新增专业课程标准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按照河南省职业院校品牌示范校创建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强学院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院办学层次,主动适应高职教育和区域产业发展的新变化、新情况、新形势的需要,引入职业标准,突出职业能力的培养,对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考核方式进行改革,学院决定对原有各专业课程标准进行修订,并对2014年新增的建筑工程管理、道路桥梁工程技术、物流管理三个专业和联合办学旅游管理(航空管理方向)专业,制定相应的课程标准。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修订和制订课程标准范围
1.本次课程标准修订的范围为学院开设专业的课程标准。
2.本次课程标准制订的范围为2014年三个新增专业和一个联合办学专业开设的所有课程。
二、制定课程标准的相关要求
1.专业课程的课程标准制订或修订由专业所属的二级学院负责,基本素质课程的课程标准由课程承担单位修订或制定。
2.课程名称要规范,不能随意简写,要区别教材名称与课程名称的关系,不要使用教材名称作为课程名称。
3.注意规范课程编码,课程编码的组织严格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各专业的课程代码为准,前两位为院部代码,用英文字母表示,后四位为阿拉伯数字,如护理专业的病理学为HL3107。
三、课程标准的制定程序
1.课程标准的修订或制定要在院部主要领导指导下,教学办主任的协调安排下,在教研室主任或课程负责人主持下,组织教学经验和专业实践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认真学习研讨,提出课程标准编写的基本思路。进行基于工作过程课程改革的专业核心课程要与行业企业专家充分沟通研讨,由相应专业的专、兼职教师3人以上组成的课程开发组以团队工作的方式完成课程设计工作。
2.由教学院部教研室负责组织相关教师、企业技术人员,集体讨论修改,形成课程标准初稿后,再组织有关专家对课程标准初稿论证审议。
3.经院部主要领导或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核后,认真填写《鹤壁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标准制定审批表》(附件1),报送教务处备案。
四、时间安排
1、各教学院部于2014年6月15日以前将《鹤壁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标准制定审批表》报送教务处备案。
2、各教学院部于2014年6月25以前完成各专业课程标准的制定工作,并将课程标准的电子稿和纸质稿一并报教务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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