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学技术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专技〔2012〕59号)精神,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不少于86学时(64小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26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不少于74学时(56小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52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22学时。结合《中共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实施师资队伍素质提升计划的意见》(鹤职院党〔2012〕12号)中的具体要求,学院决定继续深入推进2014年度教师培训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双师型”教师队伍为目标,以提升教师专业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为主要内容,以深化校企合作、提高培训质量为着力点,统筹考虑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开展多层次的各种教师培训,确保完成培训任务,保证培训效果,为学院科学发展、教学质量提高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培训目标
2014年,学院坚持“团队引领,整体提高”的教师培训思路,全面实施师资队伍素质提升计划,组织教师积极参加国培、省培,校培和企业顶岗实践实现全员覆盖,全院教师培训总人次达到500人次以上。继续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硕士以上学历学位进修,安排教师到生产一线进行实践锻炼(调研)150人次以上,开展教师岗位培训300人次以上,开展各种主题培训和专题讲座5场,推荐20名教师参加在线培训课程项目。做好青年教师培训工作,把敬业精神、课堂教学基本能力作为重点,促进师德素养、职业精神和业务能力的全面提升。通过开展培训和竞赛,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特别是实践教学和专业教学改革及课程建设能力,提升教师的职业文化素养和专业技能水平。创新教师培训体制,使每位教师能够对自身进行合理的职业规划,形成“规划—发展—提高”的以人为本的教师培训新理念。
三、培训内容
1.积极参加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和省级培训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安排,积极参加教育部、财政部组织开展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省级培训,选派教师参加国内外培训和企业顶岗培训,选派人数根据上级部门具体要求执行。
2.继续鼓励和支持教师进行高学历高学位进修
结合学院关于高学历高学位进修的有关政策,继续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进修。各教学院部要结合本部门师资情况,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的同时有计划地选派教师进修,进一步提高学院获硕士、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
3.继续选派教师到生产一线进行实践锻炼(调研)
2014年,学校计划选派150人次专业教师到企事业单位进行专业实践锻炼,每位专业教师的企业实践时间不少于1个月。选派20人次公共基础课教师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活动,每位教师调研学习时间不少于半个月。通过教师实践锻炼,增加教师为对企业生产和产业发展的了解,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实践操作能力、技术服务能力,结合企业实践改进实践教学。
4.积极组织开展校级校内教师培训
(1)从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一线聘请优秀专家和能工巧匠担任学院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充分发挥合作院校以及“盟院合作”的作用,邀请合作院校的相关专业带头人、优秀教师到学院进行职教理论、课程开发理论与实践等方面的交流,通过公开课、示范课、学术报告等方式为学院教师开展培训。2014年,计划开展各种主题培训和专题讲座5场。
(2)继续强化青年教师培训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的意见》(教职成【2011】16号)和《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强化新教师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做好青年教师尤其是新任教师的岗位培训工作,全面推行新任教师上岗培训,教学院部要对新教师进行不少于80学时的上岗培训。培训过程以敬业精神、课堂教学基本能力为重点,全面促进师德素养、职业精神和业务能力的全面提升,每个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面向新教师的主题培训和专题讲座,要组织指导教师对青年教师进行“以老带新”一对一帮带。
(3)定期组织教师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帮助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学习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4)继续组织和开展各级各类教师业务技能竞赛和专业技能竞赛,不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能力。2014年,继续开展技能竞赛活动,积极组织选拔教师参加省市及国家级教学技能大赛,包括教师优质课比赛、说课比赛、教案展评、微课比赛、信息化教学大赛、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教师专业技能竞赛以及公开课、示范课等活动,促进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能力的提高。
5.积极参加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项目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14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教高司函〔2014〕8号)文件精神,2014年,学院计划推荐20名教师参加在线培训课程项目。
四、学时认定
国家级省级培训、学历学位进修以及在线培训按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中的学时计算标准执行。选派教师到生产一线进行实践锻炼(调研)和校级校内培训学时由教学院部申报,人事处、教务处共同审核认定。
五、方案报送
请各教学院部于6月27日前将2014年度教师培训工作方案报送学院教务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jwc227@126.com。教师培训工作方案应包括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的教师培训安排,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培训学时以及培训形式由各教学院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各教学院部要严格按照培训工作方案执行,并加大检查力度,学院也将对教师培训工作进行督导,确保培训工作覆盖到每位教师并保证培训效果。
附件: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教师培训指标分配表
教务处
2014年6月3日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教师培训指标分配表
序号 |
院部名称 |
培训项目 |
实践锻炼(人次) |
岗位培训(人数) |
1 |
医学院 |
15 |
30 |
2 |
护理学院 |
20 |
30 |
3 |
机电工程学院 |
25 |
35 |
4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18 |
25 |
5 |
人文教育学院 |
25 |
60 |
6 |
经济管理学院 |
12 |
25 |
7 |
建筑设计与工程学院 |
5 |
10 |
8 |
化工与材料工程学院 |
5 |
15 |
9 |
食品工程学院 |
5 |
10 |
10 |
公共基础教研部 |
10 |
30 |
11 |
思想政治教育教研部 |
5 |
15 |
12 |
公共体育教研部 |
5 |
15 |
合计 |
150 |
300 |
注:1.国家级和省级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对口交流学习按照学院统一安排进行;
2.各教学院部要积极鼓励和支持教师进行高学历高学位进修;
3.各教学院部要对新教师培训进行不少于80学时的上岗培训。
4.除公需科目培训外,国家级、省级、校级实践锻炼(调研)和岗位培训等均纳入专业科目培训学时。核算办法按照人事部门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