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印发的《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劳动育人的综合作用,推动我校学生劳动教育活动的开展,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经研究,决定开展校级第二批校外劳动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从现有校企合作单位中遴选能有效开展劳动教育的校外劳动教育基地;
2.与知名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新建能有效开展劳动教育的校外劳动教育基地。
二、申报数量
各二级学院至少申报一项。
三、申报要求和条件
各二级学院应主动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充分调动校内外资源,积极探索“专业+劳动”、“公益+劳动”、“创新创业+劳动”等教育实践新模式,打造师生喜爱、形式多样的劳动教育基地。申报劳动教育基地,原则上应同时具备以下六项基本条件:
(一)活动场地。具备开展劳动教育活动所需的场地,环境整洁、卫生良好、交通便利,功能齐全、布局科学合理,水电、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能同时接待20名以上学生参加劳动教育活动,室内活动场所人均使用面积达到3平方米以上。
(二)劳动项目。基地可以常年稳定开展劳动教育,至少具有2个以上适合大学生劳动教育活动项目,活动安排合理,教育性、实践性强,学生可以亲自参与劳动教育活动。
(三)师资配备。配有与承接学生规模相适应的专业辅导员、讲解员,具备与学生互动教学、实践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能结合劳动教育活动要求,进行讲解、示范和辅导,提供有针对性、互动性和引导性的指导服务。
(四)安全措施。符合公共场所安全基本要求,有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有针对学生群体的特别安全管护措施,安全警示标志明显,各类安全、监控设施设备无死角运作良好,整体通过消防验收。制定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能够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五)配套设施。相关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布局科学合理,相关的教学仪器、劳动工具、设施设备性能完好,可供学生开展劳动教育活动。活动场所仪器设备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安装、布置,设备、器材布置科学、规范、合理。
(六)规范管理。内部管理机构健全,建有基地人员管理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系统、科学的日常运行管理制度。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联合合作单位拟制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方案,并填报《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劳动教育基地申报书》(附件2),于3月20日前将汇总表(一式一份)和申报书(一式三份)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wc227@126.com)。
附件:1.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劳动教育基地申报汇总表
2.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劳动教育基地申报书
教务处
2023年2月20日